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日(8/6)召开董事会,会中通过去年(2019年)普通股现金股利2元的配发基准日订为2020年9月21日。除息交易日则为2020年9月15日,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条规定,在公司决定分派股息之基准日前五日内,亦即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9月21日止,停止普通股股票过户,并于2020年10月15日发放。
本次董事会承认2020年度上半年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,其中上半年合并营收约为新台币15.02亿元,税后净利约为新台币1.45亿元,每股盈余为新台币1.55元。
此外,根据今年股东会决议,修订本公司章程,授权董事会得每季决议分派现金股利。因此本次董事会也决议2020年上半年(第一、二季)盈余分配案,每股配发现金股利1.5元,预计将于2021年第一季底前发放。
也就是说,凡持续持有宜特普通股之股东,将于今年九月获得每股2元现金股利,并于明年第一季底前获得每股1.5元现金股利。
宜特表示,基于庞大的客户基础与领先技术的能力,宜特正面看待未来营运及获利能力。